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指的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股票以及其他衍生品種適用的規則;上市公司需要在股東大會召開前進行通知,一般主要是以公告的方式來進行,時間要在大會召開前的二十天或者是十五天之前來進行,要表明開會的時間和地點。
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規則》各增加一條,分別作爲第3.1.13條和第3.1.18條:“上市公司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並可在任期屆滿前由股東大會解除其職務。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股東大會通知中應當列明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會議召集人和股權登記日等事項,並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體內容。公司還應當同時在本所指定網站披露有助於股東對擬討論的事項作出合理判斷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價值
有利於遏制“三高”發行。創業板推出之初,其“高成長”定位被炒作成了誕生類似微軟、蘋果等創新企業的孵化園。在各路炒家的熱捧之下,創業板公司發行市盈率不斷攀高,平均市盈率在60倍以上,的新研股份達到150倍,創業板成了“三高股”的孵化園。退市制度推出後,各路炒家就要掂量掂量詢價時抬高創業板市盈率的風險了。退市制度將使創業板估值水平趨於合理,使“三高股”迴歸其實際價值。
遏制小盤題材股炒作。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都是小盤股,所以一直都是投機資金獵取的對象。創業板新退市制度在“暫停上市情形”的規定中,將原“連續兩年淨資產爲負”改爲“最近一箇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審計淨資產爲負”,縮短了創業板退市時間。這將使那些以心態炒作淨資產爲負的小盤題材股的行爲得以收斂。同時,退市制度優勝劣汰的價值取向,有利於重塑市場的價值投資風氣。
三、上市保薦書的內容有哪些
(一)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概況;
(二)申請上市的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情況;
(三)保薦機構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四)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五)公司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六)保薦機構和相關保薦代表人的聯繫地址、電話和其他通訊方式;
(七)保薦機構認爲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八)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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