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部门工作冲突[赤子之心基金]
在處理兩個部門之間的工作衝突時,首要的一步是進行開放性的溝通。主管和部門領導可以公開自己部門的工作計劃、需求乃至期望,這樣可以讓雙方對對方的要求有直觀的理解,從而大大提高了雙方能夠達成妥協的幾率。其次,兩個部門可以採取無偏袒的調解方式。這要求雙方尊重對方的事實,並試圖理解對方的觀點。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都需要保持謙虛樂觀、心態開放的態度。有時,雙方可能會有建設性的折衷提議,比如將任務分解成多次完成,以滿足兩個部門的要求。最後一點,雙方應該確保每次調解的溝通都能獲得合適的紀錄。這些紀錄應該得到雙方的認可和尊重,以便下次再次遇到此類衝突時能夠應用類似的協調途徑。如果兩個部門的工作衝突持續不斷,可以考慮組織深度研討會來協調。在研討會上,可以讓雙方發表觀點,並由主持人分別發表評論。這樣的做法有助於雙方更好地理解對方的觀點,從而達成更好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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