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等難以確定,那麼是可以報銷的。如果致使了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等難以確定(但保險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保險公司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那麼根據合同約定是不可以報銷的。
因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該在發生保險事故,即住院的時候就應該向保險公司報案,否則根據《保險法》的明文規定,保險公司有權對無法確定的部分,拒絕賠償。
當然在此要提醒一下大家的是,如果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等可以確定,但是保險公司仍然以沒有及時報案爲由拒絕報銷,那麼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以向法院保險公司,以此拿回應有的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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